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2023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5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员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中标注“是”。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地点:崂山金融区实验幼儿园(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51-1号)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进行排列:
(一)《2023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应聘幼儿园保健员岗位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八)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个人无业承诺。
(九)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应聘须提交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2023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工面试方案》将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首页上方的“专题”栏目“崂山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中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因个人原因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三)未尽事宜按《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88996082
监督电话:0532-88997531
附件:2023年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工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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