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2年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将2022年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1.按照《2022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招聘计划数5人),入围人员面试时间:2022年7月18日,下午1:10进场,1:30开始抽签(1: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按照《2022年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报名(招聘计划数22人),入围人员面试时间:2022年7月19日,上午7:10进场,7:30开始抽签(7: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咸宁市温泉中学。
三、面试人员名单
共82人(见附件1、2)。
四、面试方法及内容
(一)面试目的及方式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以说课及个人技能展示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6分钟以内,个人技能展示(舞蹈、绘画、弹琴、球类四选二)6分钟以内,合计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考场提供U盘可插式小音响、电子琴,其他乐器自备。绘画类才艺展示为现场绘画,材料自备。
(二)面试教材
1.7月18日面试教材为:幼儿学习与发展课程边做边学5(建议5-6岁·上)---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2.7月19日面试教材为:幼儿学习与发展课程边做边学3(建议4-5岁·上)---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三)成绩计算
面试每组共7名考官,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位考官平均分的方式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和个人技能展示各占50分。
取面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的总成绩。
五、防疫须知
1.考试区域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候考室配备备用口罩,考生入场时必须更换。除考场内核验考生身份及面试时,考生可以临时摘下口罩外,其他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2.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自觉出具健康码及行程码等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
3.外省来(返)咸考生要提前通过“鄂汇办”APP——健康码、“支付宝”APP——湖北健康码等官方认定的“自主申报”途径进行健康申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3),于考试当天带到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监考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考前考生身体状况或者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要及时报告考试管理机构。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面试入围考生按时到市温泉中学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入场。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面试地点,指定时间未到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考生由引导员引导到考场门口,按指令进入面试考场。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备课室统一提供专用稿纸,考生进入备课室不得携带任何相关参考资料,进入面试室只能携带备课室发放的专用备课稿纸进行说课,一经发现携带相关资料进入备课室或面试室,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籍贯等信息,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成绩。
8.考生应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10.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原因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11.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咸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7月18日面试人员名单
2.7月19日面试人员名单
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咸宁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
7月18日面试人员名单
(共15人)
王菲 | 余悦 | 毛彦雅 | 乐瑶 | 阮淑澄 | 樊思蕊 | 刘芳 |
章颖 | 黄思雨 | 石涵飞 | 刘礼先 | 郭菡 | 胡薇 | 徐思婕 |
程鑫 |
附件2:
7月19日面试人员名单
(共67人)
祝子珍 | 陈源 | 孟叶琪 | 陈利英 | 杨悦 | 李思怡 | 古佳于 |
石国晶 | 郭晓春 | 石涵飞 | 张遥遥 | 章瑞 | 阳思雅 | 胡紫奕 |
张芳 | 鄢兴兴 | 王蒙 | 陈月 | 龚沁园 | 杨思元 | 刘雨霄 |
孙贝 | 张孝霞 | 周旭 | 黎婉琦 | 洪莹 | 胡施琪 | 王梦林 |
李爽 | 蔡慧莲 | 卢婧 | 高维维 | 余梦晗 | 吴孟 | 王婵 |
李杉杉 | 樊禺汐 | 刘澳情 | 阮露露 | 梅天娇 | 石甜 | 胡崇伊 |
张馨歌 | 罗克鹏 | 邹艺 | 田瑶 | 陈琴 | 王菲 | 毛彦雅 |
沈灵芳 | 胡薇 | 杜锦灿 | 甘璐瑶 | 江开毅 | 徐萌 | 乐瑶 |
李进 | 叶玉玲 | 张瑞 | 叶子韩 | 陈琬婷 | 王婷 | 刘华 |
简玥 | 张景 | 陈琳慧 | 安芳 |
附件3: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人将积极承担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省、市、县(市、区)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关注当地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动态调整情况并严格遵守。
二、所提供的健康码状态、行程码、核酸检测确为本人真实情况。
三、考前10天内未有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未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四、考前7天内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区返鄂后已完成“3天2检”。
五、在考试前14天内,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或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将主动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汇报,并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七、参加考试过程中,自愿服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的相关安排。
八、如违反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本人签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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