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按照《邛崃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现将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1。
二、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事项
1.体检由邛崃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上午8:15-8:25签到,8:30安排体检;体检集中地点:邛崃市新市民中心正大门前广场(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联系电话:028-88767177。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邛崃市教育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只进行1次。
4.请进入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参加体检。
(三)纪律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监委派驻邛崃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8762006)。
附件:1.邛崃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邛崃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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