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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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石行审发〔2021〕20号),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入制证发证阶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倡议申请人采取邮寄方式获取证书。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发放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
地点:平山县柏坡东路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4号窗口
(联系电话:87197904)
二、领证相关要求:
1.非必要情况,证书将邮寄送达。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倡议大家采取邮寄方式获取证书。我局将于8月下旬通过中国邮政,按照前期填报的邮寄信息,免费邮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请耐心等待。
2.特殊情况,须现场取证的。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措施,主动戴好口罩,出示绿码,进行测温、登记、保持“一米线”间距等。同时,请配合完成领证现场实时防控举措。申请人自行领取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亲友代领的,代领人需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3、领取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由本人亲自前往档案存放处放到本人档案内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丢失后半年内无法补办(丢失补办需本人到市审批局办理)。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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