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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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经过体格检查、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核查有无犯罪记录、网报审核等工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办好。根据我省疫情情况,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领取的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
1.领取对象: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
2.领取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领取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35号南雄市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4.领取要求:
(1)本次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领取不接受委托代领。
(2)领取人须佩戴口罩,并持本人“粤省事”健康绿码和行程卡,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原件审核后退还。
(二)邮寄
1.申请邮寄的请微信扫二维码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信息收集汇总》(详见附件3),务必将邮寄收件人姓名、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填写完整。于6月4日上午11:00时前填写完毕,逾期则不再给予邮寄。
2.保持电话畅通,预计10个工作日可收件。
3.邮寄费用到付,收件后请及时确认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与本人信息是否相符。收件无异者,请在“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邮寄群”回复“申请人:XXX,身份证后四位数:XXXX,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已收到”;收件有异者,请及时联系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4.因个人填报邮寄收件人姓名、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不全而导致邮件寄失等风险,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注意事项
请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且选择邮寄方式的人员阅读本公告后,于6月4日上午11:00时前扫微信二维码加入“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邮寄群”(详见附件2),以“姓名+学段学科+现居住地”命名修改备注(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详附件1),并在群内微信回复,确认已获悉体检通知。微信回复内容示例:“申请人:XXX,身份证后四位数:XXXX,已获悉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领取通知,领取方式:邮寄”。
注: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且选择现场领取的人员无须扫微信二维码加群。
南雄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0751-3825197
附件:
附件1 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xls
附件2 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邮寄群二维码.docx
附件3 2021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邮寄信息收集汇总二维码.docx
南雄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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