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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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2020年吉安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按照《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相关条款。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为吉安市。
二、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1.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时间:6月11日8:00—6月24日17:00,请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网站申请报名。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井冈山大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选择井冈山大学,其他人员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以在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网上报名时,请准确、如实完成六个模块的信息填报、上传和验证,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教师资格申报材料预审、现场确认
1.井冈山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井冈山大学招就处自定;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于7月31日之前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复审、确认。
2.不属于井冈山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其他人员,申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于6月28日至7月3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预审、现场确认,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于7月31日之前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复审、确认。
3.申报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自行确定。但要及时设置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认定计划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注意事项等。注意事项中应明确公布受理认定人员范围、材料、时间及具体工作安排。
4.申请教师资格者材料预审、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按照《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的相关要求办理。在现场确认时,要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者材料,请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井冈山大学招就处及时收集、妥善保管,有关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要在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原件在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进行统一复审、确认后退回。
(三)体检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的体检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并在现场确认时告知申请人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
(四)上网认定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在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导出证书和申请表打印数据。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统一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在完成认定后,应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五)违规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三、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依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加强领导,完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对群众的咨询、举报要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二)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防止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利益,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不得将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中介机构(公司),严禁与中介机构(公司)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三)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依法行政,严格掌握认定条件,严格执行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特别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确认,严把教师资格认定关,提高教师资格认定质量,确保网上认定工作及时完成。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按规定将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入申请者的人事档案,其余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四)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收费。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教〔2007〕179号)规定执行,各级教育部门要向同级财政申请,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保障运转、厉行节约的原则及时足额安排到位,并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796-8224865。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
吉州区: 0796-8237931, 青原区:0796-8186075,
井冈山市:0796-7163719, 吉安县:0796-8440352,
吉水县: 0796-8680574, 峡江县:0796-7187911,
新干县: 0796-2600131, 永丰县:0796-7123811,
泰和县: 0796-8638746, 万安县:0796-5701290,
遂川县: 0796-6326009, 永新县:0796-7731137,
安福县: 0796-7624668。
附件: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0年6月3日
附件: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2020年我省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现场确认受理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6月11日至7月31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时段内确定。其中,网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现场确认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当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公告。
二、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江西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江西省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赣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温馨提示:具体网报时间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报名。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并对外公布。
1.申请人应根据认定机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2.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 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
6.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承诺书》,可要求申请人重新上传或由认定机构帮助重新上传。
(三)体检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为准。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在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五、违规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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