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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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普洱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20〕2号)、《云南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户籍在普洱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普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普洱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4.持有普洱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普洱市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普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5.驻普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以上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六)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七)云南省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
1.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2.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3.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情况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本省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请各位考生网上报名时注意选择并核对现场确认点。社会考生请选择“普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确认点;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现场确认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2.网报时间
春季:5月18日9:00至6月26日17:00(5月21日至6月6日网站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以各地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务在指定时间内申请注册报名。
3.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认定机构相应现场确认点。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安排
(1)社会考生
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申请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考生到普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普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31日期间的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考生请以各县(区)认定机构公告为准。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由申请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需按顺序整理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经普洱市辖区内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后,体检结论签署 “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注意事项:
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3)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应与网报照片一致)自行到医院体检。
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20年9月10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20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a.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b.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c.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户籍在普洱市的需提交本人户ロ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普洱市户籍但持有普洱市公安机关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驻普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清晰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此处所指的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教师资格证书在30个工作日内由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进行领取。
(四)普洱市、县(区)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 | 咨询电话 | 邮 箱 |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 0879-2123085 | puerjyjrshk@126.com |
思茅区教育体育局 | 0879-3023603 | ynsmjypy@126.com |
宁洱县教育体育局 | 0879-3236575 | nejyrsg@126.com |
墨江县教育体育局 | 0879-4232870 | mjjyrsg@126.com |
景东县教育体育局 | 0879-6221820 | jdjyjzgb@163.com |
景谷县教育体育局 | 0879-5118662 | jyjrss2008@126.com |
镇沅县教育体育局 | 0879-5813451 | zyjyjrsg@163.com |
江城县教育体育局 | 0879-3723330 | jcxjyrsg@126.com |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 0879-7233090 | lcxjtjrsg@163.com |
孟连县教育体育局 | 0879-8723910 | mljyrsg@163.com |
西盟县教育体育局 | 0879-8342037 | xmjyjrsg@126.com |
三、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地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各认定机构要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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