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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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29号)精神。经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受理核实材料,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初审,现将初审情况公示如下(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12月1日至12月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浦口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58188488,58189192地址:浦口区教育局。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需提供事实和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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