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7-09-30 15:21:50责任编辑:yaqi

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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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区教师资格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国家《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1 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112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不在鹿城区,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

(一)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历届毕业生;

(二)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已获浙江省统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认定范围

鹿城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向鹿城区教育局申报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阶段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对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根据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暨工作部署会精神要求,我市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为20171010日——1016。申报对象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8:30—20: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开放。)

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如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申请人读

2.确认服务条款

3.填写身份信息。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4.选择认定机构。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5.选择确认点

6.阅读注意事项

7.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须牢记)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国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报名方式如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绿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申请人读”。

2.确认“服务条款”。

3.选择“认定机构”。首先选择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然后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4.选择“确认点”。

5.阅读“注意事项”。

6.填写“身份信息”。

7.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须牢记)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无头饰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国考红色入口),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之后请将该表4A4纸按顺序翻印成1A3纸格式。

《思想品德鉴定表》在页面资料下载,点击下载按A4纸格式打印。

(二)现场确认阶段

现场确认时间:20171031日——1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现场确认地点:纱帽河99号鹿城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262806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网报系统将于1016日关闭。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办理。

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

1.报名号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并本人签名确认;

3.《思想品德鉴定表》填报后网上打印,由工作单位填写〔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包括挂靠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下载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二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帖在《申请表》上,另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码后四位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三)体检和认定阶段

现场确认结束后,需对申报材料做再次复查。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需参加体格检查,由鹿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合格人员集中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认定结果于11月中旬在鹿城教育网上公示。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不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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