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特岗考试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6 日 8:00
2、地点:宿州市第九中学
二、面试对象
详见2017年7月22日安徽教育网
三、面试分组
组别 | 岗位代码 | 考生数 |
A组 | 341302001001 | 28 |
B组 | 341302001002 | 26 |
四、面试方法
1、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者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备的素质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有关评分标准执行。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将考官组评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求出的平均分(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该面试者的面试得分。每位应试者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题本由宿州市教体局、人社局统一命制。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考生报到、抽签
7月26日8:00,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进入候考室(宿州九中报告厅),接受统一封闭管理,迟到15分钟以上者(即8:15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8:40开始,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分批次确定每位考生的面试顺序号。
(二)面试考官培训
7月26日8:30,面试考官及面试室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到宿州九中音乐厅参加培训。
(三)面试实施
1、7月26日8:40,面试室考官、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采取抽签的方法分组;分组后,由各主考领取题本,进入面试室;8:45拆封试题袋,熟悉题本;9:00开始面试。
2、面试由主考主持,主考或副主考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考生进入面试室后,面对考官只能展示自己的胸牌号,不能说自己的姓名和其他情况。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从面试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时计时,答题终了前3分钟,计时员提示“距面试结束还有3分钟”,终了时间到,考生须停止答题,不得延时。考生答题完毕要向考官组说明“答题完毕”。
(四)面试成绩评定与公布
每组前两名考生答题后,考官组对考生答题进行集体讨论(考生回避),统一评分尺度后,按照《面试评分表》内容打分,从第三位开始独立评分,计分人员对考官组评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剩余分数合计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监督员核实后由主考当场宣布。主考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离开面试场地。全场面试结束后,各面试室将面试题本及评分表、汇总表装袋密封,经主考、监督员、计分员签字后由监督员交考务组。
六、面试考生要求
1、考生应于7月26日上午8:00凭本人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引导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等候。考生经核对身份无误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进入侯考室后应关闭通讯工具并主动上交。考生通讯工具未按要求上交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资料和物品进入面试室。进入面试室后若发现或有人举报通讯工具等未按要求上交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前均集中在候考室等候,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走动或高声喧哗,不准离开候考区。
5、面试期间不得透露自己姓名,不得向他人打听考题和其他考生情况。
6、每位考生面试限时15分钟,回答问题原则上要用普通话。答题完毕后,在考场内等待主考通报面试成绩。考生面试结束后,到考生物品存放处凭本人胸牌领取本人物品,由工作人员引导立即离开考点。
7、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对违纪的考生,视情节予以批评直至宣布面试成绩无效或取消招聘资格。
七、违纪处罚规定
考生如有下列行为,视为违纪。
1、向考官报出自己姓名等个人信息的;
2、将手机和带有存储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侯考室、面试室的;
3、贿赂考官及工作人员行为的;
4、扰乱面试工作秩序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考生发生以上违纪行为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作废。
八、咨询与监督
在埇桥区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教体局、人社局、监察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面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教体局:0557—3912270
区人社局:0557—3035770
区监察局:0557—3024541
埇桥区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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