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特岗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5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3〕6号)和《第五师双河市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师市教发电〔2023〕1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团场、定校、定岗)原则,第五师双河市(以下简称“师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师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1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在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以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边境团场学校个别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师范院校大专学历。
(二)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一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教师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现役军人。(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通过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shs.gov.cn/)和“双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递补、公示。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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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兵团五师双河市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发送至招聘工作组指定的邮箱:629530466@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逾期不予受理。并打包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
2.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3);
3.经考生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详见附件4);
4.获奖证书。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和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通过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和“双河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由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组聘请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说课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1.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形式:说课+答辩。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递补。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根据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五)公示。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
(一)签订聘用协议。按照“三定”原则,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及《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并约定12个月试用期。
(二)体检与培训。招聘人员经兵团审核通过者,直接进入体检和培训环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参加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不予录用)。
六、相关待遇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一)工资待遇:“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按地区等级划分,具体为:五师87团学校、88团学校属四类地区,其他团场学校属三类地区。“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一致。
(二)单位承担“五险一金”。
(三)经聘用的特岗教师享受师市优惠居住条件,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一年后,经专业技术考核合格以上者,可与在编教师同等条件晋升职称。
(五)特岗教师可享受与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培训政策。
七、招聘有关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所附相关材料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个人疏忽或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招聘公告由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9-2269616
附件1:2023年第五师双河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学科岗位表.doc
附件2:2023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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